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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政府应从“裁判”转向“领队

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应当从“裁判”转向“领队”,推动政企协同共治

2018年,伴随着资本撤离、退押金难、21岁空姐打滴滴被害等事件,共享经济潮退。共享经济如何才能健康发展?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提案中提出,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应当从“裁判”转向“领队”,推动政企协同共治。

具体来看,刘尚希在提案中给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企协同共治,着重宏观管理。推动共享经济发展,政府应当从“裁判”转向“领队”,引领政企协同共治。政企要充分沟通,前瞻性地制定规则,避免新事套旧规。政府要准确把握其业态属性和运行特点,以整体观来把控其公共性风险。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尤其是安全责任。对于过程监管,政府应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监测来防范风险。政府监管要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共享经济形态下多元化的劳动、劳务关系,可包容正规、非正规就业,可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提升。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公正公平监管。与共享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的甚至相抵触,当前主要依靠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进行管理。建议国家层面推进相关的立法、修法、释法工作,及时修订不适应的行政规章,以监管促发展。例如,当前一些地方的网约车管理细则与上位法相冲突。部分城市限制从业者户籍,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相关规定。一些过细过微观的规定,限制了市场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对地方相关管理细则进行审查,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涉嫌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规章进行清理,让政府真正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利用平台企业的公共属性,优化就业状态。共享经济平台容纳了大量从业者,就业形式比较灵活、多样,对稳就业具有积极作用。共享经济从业者的数量是平台企业员工数的10倍左右,截至目前已达7000万人左右。预计到2025年,共享经济从业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平台企业具有一定的公共就业属性,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对于这种平台企业的公共属性,政府应当善加利用,补充公共服务之不足。从工业社会走向信息社会,适用于工业社会的所谓正规就业标准与现今社会已经不完全相适应,传统的就业格局正在快速变化。政府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应扩展到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全面覆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扩大共享经济吸纳就业的潜力,促进稳就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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